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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May 26, 2007
  野蠻的社會撫養費
野蠻的社會撫養費

亞洲週刊
2007 6月 3日 (21 卷 21 期)


二十七年前「超生」還要罰,拿不到錢就搶財物砸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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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博白官逼民反、萬人暴動,起因之一是當地政府強行徵收數額驚人、理由千奇百怪的「社會撫養費」。

所謂「社會撫養費」,就是幾年前,中國百姓習慣說的「計劃生育罰款」,即「計劃外生育費」。二零零零年,根據國務院規定,財政部、國家計生委聯合下發文件,要求各地方「計劃外生育費」更名為「社會撫養費」,意指將「罰款」轉變為補助性、行政性、事業性的收費,彌補多出生人口對國家公共投入的佔用。根據零一年底出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相關法規,超生者必須繳納社會撫養費,按當地人均收入的一定比例徵收,全部上交國家財政。在繳納社會撫養費之後,任何單位不得向超生施行額外制裁。

然而,在廣西博白縣上演的繳費「大錘隊」惡行,政府人員打著「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招牌搜刮天價費用,甚至公然進入民宅打、砸、搶,實在和政府的本來的和諧用心背道而馳。

博白縣永安鎮一戶人家的大門下,幾位婦女正在編製竹筐。一位抱著孩子的婦女說,「從一九八零年開始計算的,凡是那時超生的人都要交上一筆罰款」,「像我都五十多歲了,我兒子都已經結婚生了兩個孩子了,現在,計生辦的人找到我說,我兒子是超生的,要補繳罰款」。她兒子已經二十七歲了,是二十七年前的超生兒。「我兒子一直是非法存在的,要給國家補繳十八年的社會撫養費。」女人家今年要繳納十六萬元「撫養費」。她說,「一個籮筐可以賺一塊錢,我一天可以編十個」,但她和家人一輩子都難掙到十六萬。

更離奇的收費在博白鄉村層出不窮。頓谷鎮一個四十多歲的光棍男人同樣收到了補繳計生罰款的通知單,數額同樣龐大到他一生的勞動都難以掙到的錢。

老公死了十年也要交罰款

那卜鎮茅坪坡村五十來歲的女人邱英拿著一張「社會撫養費徵收通知單」,她不知道從哪裏可以搞到錢。單子上寫道:「邱英、鄧法夫婦:你夫婦違法生育四個孩子,應繳交社會撫養費二萬五千八百至二十五萬元,現限你們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日前主動到鎮計生站交清所欠社會撫養費(主動繳納按最低標準收取),逾期不交,強制徵收工作隊將上門對你戶家庭財產強制執行(按最高標準收取),並堅決追繳滯納金和執行費。」落款是「社會撫養費強制徵收工作隊」,沒有蓋公章。

邱英在五月十七日收到了通知。「我老公都死了十年了,這單子上還要他和我一起交錢。」她不明白是如何計算出來的數位,「以前已經交過社會撫養費了,為何還要交?」最後的期限已經過了,她只能等著「大錘隊」進入她的家裏,拿走所有可以賣錢的財產,「讓他們搶吧」。

茅坪坡村的五六個男人苦悶地抽著煙,鄰村越來越多被洗劫的消息在一次次傳來。「我家要繳三十四萬多呢」,三十四歲的鄧明說,他有三個男孩一個女孩,「把我全家賣掉能值三十四萬嗎?」

按照法律規定,社會撫養費按當地人均收入的一定比例徵收,對於這些面朝黃土背朝天的普通村民,數以十萬計的罰款,和他們的收入,又豈止是天壤之別。

這個小小的只有二十幾戶人家一百多口人的村莊,只有兩戶沒有收到繳納社會撫養費的通知。「現在都過了最後期限,都要按最高標準徵收。」男人們一點辦法都沒有了,每戶人家都要準備十萬以上的錢財,「全村要拿出幾百萬,只有讓他們搶吧」。茅坪坡村人均只有一分地,幾乎所有人家靠打漁為生,最近,養魚的水庫又被一名玉林市人大代表帶人持槍強佔,他們的生路近乎全部斷絕。

罰單高懸的村民們寄望群眾的這次暴動,希望上級政府能因此中止強行徵收。可是,他們仍然擔憂,越來越多的警力聚集,希望正逐漸化作泡影。(李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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