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k.news.yahoo.com/060810/12/1r61r.html徐樂﹕拉布政治 浪費公帑﹖ 2006年8月11日
【明報專訊】民主派在立法會的拖延戰略全軍覆沒,有人狠批民主派拉布、浪費公帑,又
說議員互相謾罵,是劣質民主。這也難怪,香港人向來是非不分,眼中只有錢錢錢。在政
治世界,拖延拉布,真的十惡不赦﹖
有報章專欄以美國政治術語filibuster來稱呼民主派的戰略,其實這一招源自美國政治一個
強調治國要深思熟慮、保護少數的傳統。
香港政圈中人了解filibuster,多來自美國電視劇《白宮群英》(The West Wing)其中一個故事。
一名參議員為反對法案通過,連續發言8小時,害得總統及幕僚急得團團轉。Filibuster源自
荷蘭語,意謂海盜劫持船隻以獲取贖金,現今在美國泛指在國會以冗長演說來妨礙議會運
作,有譯為「無限制演講」。
美國參議院規定(眾議院不容這情出現),議員可以沒有時限地發言,故當少數派發覺一
條勢將侵害其基本權益的法案快將通過時,就會聯同戰友霸佔講台,長篇大論十數小時,
阻撓法案通過,既要引起公眾注意,也爭取時間與當局再談判。
過去曾有議員將聖經、美國憲法等,由頭至尾朗誦一遍,1932年路易斯安那州議員Huey P.
Long連續發言15小時,朗讀莎士比亞名著甚至教煮的食譜,成功阻止一條他認為「劫貧
濟富」的法案。而據美國參議院網頁資料,最長的一次filibuster是1957年南卡羅來納州參
議員Strong Thurmond,由於反對民權法,連續演說24小時18分鐘﹗
當時Strong Thurmond手持營養藥片和潤喉糖,大聲朗讀各州的選舉狀報告、美國獨立宣
言、憲法,還有華盛頓總統的告別演說。24小時後,在其私人醫生的建議下才停止演講。
單看時間紀錄,就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就如韓農自殘身體,強佔道路,三步一跪拜地走到
世貿會場抗議一樣,這根本是「以死相諫」,而不是什麼「拉布」或「浪費公帑」。
有美國學者指出,緩慢而深思熟慮的立法過程,是參議院工作必不可少的特點,filibuster反
映了美國政治制度中保護少數派的傳統。
當然,我們毋須太過崇洋媚外。美國政圈早就認為不應過分美化filibuster,更指不少議員
濫用這特權,劫持國會,維護既得利益,過去也曾有議員以此阻撓維護黑人權益的種族平
等法案通過。因此,為平衡議事效率與自由辯論,議員雖仍有權作filibuster,但只要有五
分三(或60名)參議員聯名就可制止,是為cloture。
回看剛過去的立法會馬拉松。一條影響公民自由基本權利的法案,規定執法者何時可竊聽
私人電話、何時可偷偷監視公民私隱、何人可以制衡執法者的權力、受害人可否索償等,
在社會討論數個月,泛不起半點漣漪。港人迷醉於世界盃的種種,沐浴於曾蔭權的高民望
之下,無暇兼顧政治,無論添馬艦、陳太上街,還是這次被指為「只針對大賊,與小市民
無關」的法例,任憑議員在議會內外大呼小叫,都引不起傳媒及公眾注意。
立法會不容許filibuster,議員無法將《通勝》或《三國演議》由頭宣讀一次,辯論「日落
條款」時,長毛一講到毛澤東的紅太陽,就被范太暫停會議對付。面對這麼一個困局,議
員是否應該舉手投降,草草收場放假去﹖
如今民主派的策略,勉強可稱為港式filibuster,提出大量修訂,盡量發言,嘗試拖延至法
例生效的8月8日死線,再寄望天公「做美」送來8號波(差點成功了),一來嘗試迫使政府讓
步,最少也要引起公眾注意,藉涂謹申與吳靄儀「自殘式」連環修訂帶來的黑眼圈、余
女神蓬頭垢面的激動拍,提醒港人,今天的沉默可能換來的代價。
也許香港人還是現實的,最終還是愛計算民主派浪費了N小時會議時間、浪費了N噸紙張、
燒掉了N百萬元公帑,看不到「自殘」背後的原委。
註﹕
美國參議院有關filibuster的資料,詳見其網頁﹕
http://www.senate.gov/artandhistory/history/common/briefing/Filibuster_Cloture.htm